| “年满18岁的女孩,穿着38cm以内的短裙,即可享受半票入园的特别优惠。让您的美丽与欢乐同行!"7月15日,广西桂林市兴安县某著名旅游景区的这一广告,在零陵区妇联的坚决抵制下,悄然退出广西、湖南等地市场。
事情还得从7月3日说起。这天,零陵区妇联领导接到一个陌生电话。陌生人情绪激动地说,零陵区一些旅行社在街头打出一则“迷你短裙”可享受半票入园特别优惠的广告,要求妇联出面干预制止。妇联领导当即答应马上追查来龙去脉,尽力维护女同胞的权益和尊严。 当天下午,零陵区妇联领导赶到举报者所说的旅行社,果然见到一块大广告牌放置在旅行社门口,一大堆传单式广告放置在旅行社服务台。颇具意味的是,广告牌只选取传单中最“精彩”的“迷你短裙半票人园”这一小段。 零陵区妇联领导约见旅行社老总,当面指出诱惑女性穿短裙是不尊重女性的表现,拿尺子量女性的裙长有损女性的人格,这一广告违背了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》中的有关条款,要求旅行社撤掉广告牌,销毁相关传单。老总应承下来。 7月4日,区妇联的工作人员再次到旅行社察看,发现广告牌没被撤换、传单依然存在。“必须联合多方面力量,从源头上解决,才能有好的效果。”零陵区妇联的领导若有所悟。 接下来的几天,她们一方面将传单传真到旅游景区所在地妇联,同时向永州市妇联权益部报告,请求市妇联权益部与广西桂林市妇联权益部联系;另一方面与区旅游、文化、工商等部门联合,果断地对零陵城区范围内的旅行社进行检查,发现有类似广告坚决取缔,共取缔宣传牌12块、横幅7条,收回宣传资料2万多份。 接到投诉和请求后,桂林市及兴安县妇联高度重视这一事件,派出专门力量到旅游景区宣讲有关法规。见妇联组织态度强硬,认识到自身错误的旅游景区表示撤销所有“短裙广告”。 就这样,国家首批5A旅游景区、全国十佳主题乐园的“得意促销”从零陵销声匿迹。(唐高旭)
来源:永州政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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